3月20日,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已经形成,目前正在进一步论证中,市政府法制办已于3月17日专门举行了立法论证会。该办法施行后,那些买不起商品房又享受不到廉租房保障的“夹心层”将在租房居住上有新的选择。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阶段性需求,提供租金较低、户型较小的住所。依据规划,今年我市需在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并已被市委、市政府列为今年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究竟哪些人群可以租赁?如何租赁也备受关注。为此,我市在借鉴北京、重庆、青岛等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完成了《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送审稿)》。
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认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是改善民生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条件,有利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消费,有利于推进人才创业发展,有利于缓解当前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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