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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房企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需销售现场公示

2011年03月22日 10:30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规定》正式出台,要求贵阳市2011年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均应事先到相关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经备案审批后的合同样本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并遵照执行。

  据了解,该规定指出,从即日起,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时,应将拟售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一份)作为销售方案材料之一送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同内容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在3日内给予办理。

  按照规定,贵阳市2011年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均应事先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经备案审批后的合同样本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记者 刘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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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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