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最大的上市房企中天城投与该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将由前者兴建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总投资约200亿元的各类保障房。另据统计,近期投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还包括万科、中国中冶、城投控股、金地集团等等地产大鳄。(《中国经营报》3月19日)
按照《中国经营报》记者的分析,保障房之所以从开发商眼中的“鸡肋”,一下子变成“香饽饽”,一方面是因为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均出台了保障房方面的激励政策,以往的融资等难题不复存在,参与保障房建设资金流转速度快,自有资金比例可以低至20%以下;另一方面,保障房所能带给开发商的,不仅有规定的利润,而且还包括加倍的商业配套收益。业内人士还认为,大规模参与建设保障房,还将优化开发商的政企关系,得到其他方面的资源和利益分配。
某种意义上讲,全国或区域大型地产开发商积极参与保障房建设,本身就是这项民生工程制度设计进步完善的象征。如果保障房按质如约完工,可以反映这些企业的设计和建造水平,为国内多个城市运作保障房项目积累更多经验。至于开发商通过参与建设保障房,所可能获取的各种收益和政府资源支持,制度安排上是完全合理的。
需要提及的是,正是因为保障房比一般商品房项目的确定利润要低,而其质量控制、政府监管等环节形同虚设,就造成了这一领域较普遍的粗制滥造,“保障房=劣质房”的丑闻过去在不少地方接连上演。也就是说,尽管当前参建保障房会给开发商更多的收益和支持,但如果来自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特别是保障房主管单位一如往常的忽略保护购买者、租住者的权益,不给后二者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权利,没有人能保证今后的保障房就一定会是“放心房”。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层面。保障房当然可以用市场化方式来提高运作效率,但其本身仍属于属于社会政策、公共福利范畴。因此,政府不仅需要尽到出资责任,在保障房选址、户型等规划细节上考虑入住者的需要,而且要积极督促开发商认真履行约定。
就目前而言,一些地方正在运作的政企保障房合作进程,已经出现了多个令人担忧的倾向:首先,一些地方打着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的旗号,保障房项目不经过招投标程序,由少数政府官员与指定开发商签署协议;其次,保障房造价、售价、租价是否合理,政府对参建保障房开发商给予怎样的资源和利益支持,商业配套占保障房项目的合理比重,等等,都没有明晰公开的信息披露机制,外界无从得知,谈不上深度的媒体和民意监督;第三,政府出资的部分却迟迟不到位,默许开发商“有限度”的违背约定炒高保障房售价或租价;第四,或与开发商“深度合作”,不考虑保障房租、购者的出行等要求,将项目分布在边缘区域、以期活跃人气后进行商品房和商业地产的开发。这些倾向、问题,如上段所述,均为地方政府罔顾保障房本质属性、按一般政绩工程的习惯套路运作所致,如果不致力于纠偏解决,今天民众对保障房的期望有多高,明天就会带给他们多大的失望和愤怒。[作者: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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