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西坑一村凤凰山庄楼盘的十几户业主非常“上火”,原因是,他们住了10多年的家,却被该楼盘二期开发商告知为“非法占有和使用”,并限期搬迁。连平日出入小区的路也被二期开发商给封了。日前,记者接到业主的求助电话后,赶往现场调查。
楼房“被围”居民出入很危险
记者来到凤凰山庄时,右侧蓝色围墙内,十米左右深的地基大坑内,挖掘机和工人们正在作业;工地左侧三栋旧式楼房突兀地矗立着,被一起封在施工工地围墙内。围墙外绿化带杂草丛生,边上拉着破旧的铁丝网,一个铁网侧门被长铁条跟木棍死死顶住。绕至凤凰山庄的大门口,是一条塌陷严重3米宽土路,蓝色大门左边开着一小门供人进出,并贴有“施工现场 闲人免进”的标识。记者跟随几位业主走进小区,即“施工现场”。
眼前的景象可谓惊险万分,左侧的旧楼和右侧的施工现场仅隔一条三米左右的小路。路右边扎着一排十字中空隔栏,是施工现场唯一安全设施,此外并无其他明显的安全标识。一台挖掘机在小路上缓慢行进,挖掘铲下一名小男孩跑来跑去,身边是近十米深的地基土坑。左侧三栋旧楼,其中3、5号楼门窗皆无,中间搭建着一所“项目临时办公室”,旁边堆满钢筋;1号楼门窗俱在,显示有人长期居住。业主朱女士告诉记者,3、5号楼因未竣工验收,虽已拍卖给相关业主,却一直不能入住。这条走了十多年的路,未变成施工通道前一直都是水泥路面。
据了解,凤凰山庄楼盘项目已烂尾十余年,一期开发商是已破产的深圳市安荣投资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安荣”),现接手烂尾楼盘并正在施工的二期开发商系深圳市裕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面简称“裕兴顺”),开发项目已更名为“绿怡居”。
一纸律师函业主变“侵权人”
在3、5号烂尾楼墙上贴有一张巨幅律师函,这是今年1月初由裕兴顺公司委托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发致所有业主及租户的,其中一条声明,该公司经合法程序取得“绿怡居”项目开发经营权,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已建成与目前施工两部分用地;一条声明,所有项目内住户均为非法占有和使用,属侵权行为;一条声明,为维护正常开工秩序保证生产安全,实行全封闭管理,并要求所有非法占有和使用人,于2011年1月31日前搬离其项目范围。
现场一位姓杨的业主,出示一摞盖有20多处公章的证明材料。业主们不明白,拥有法院财产判决书及一切购房手续证明的他们,怎么就变成侵权人了呢?目前,1号楼的部分租户已搬走,余下租户也准备另找房子住。
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新开发商确保合法业主的合法权益
时任西坑一村的何老村长,既是当年凤凰山庄项目的经办人,也是现在1号烂尾楼的老业主,说起凤凰山庄的开发历史,也是一言难尽。
据其介绍,1992年10月5日,深圳市安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破产)与龙岗区横岗镇西坑村签订了《合作新建住宅楼协议书》,投资开发“凤凰山庄”项目。当时协议开发用地11520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300元。开发过程中因资金断链,该项目导致烂尾,时建的三栋住宅楼(1号、3号、5号),只有一号楼竣工并验收合格。并且还遗留下开发商与业主、开发商与建筑承包商、开发商与材料供应商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债权关系。
多方举债的安荣公司不得不宣布破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下发(2005)深中法民破产字第7-1、第7-4号民事裁定书,并将1号楼的部分房产判决给部分业主和债主。经法院清算后,依托深圳市政府出台解决烂尾楼新策的2004124号《关于子悦台等52个‘问题楼盘’处理意见的批复》文件,将凤凰山庄烂尾楼盘以一块宗地性质合法拍卖给二期开发商裕兴顺公司进行二期开发。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中特别附带了12条款,要求新开发商进一步确保合法业主、合法单位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封闭施工管理是为避免事故
据二期开发商裕兴顺公司项目负责人邓先生解释:其公司拍卖所得为一整块宗地,并具有该宗地全部行使权利,包括1、3、5号楼的改建及围墙。该公司所有的批件手续、规划图纸及建筑图纸完全合理合法,在相关部门均有详细备案;而所有业主均无房产证,并不具备房产行使和居住权利,属非法占有和使用;且在项目开发后,该公司将帮助小业主们办理房产证。而建筑施工采取“全封闭”式管理,是按照政府规定以保障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对于施工地与住户一体存在的安全隐患、封门、堵塞排污管道、搬离业主门窗被盗、建筑公厕等一系列问题,邓先生在诸多举例后归结为“这里就是工地,根本不能住人”。
随后,记者致电法院清算组的姚律师。姚律师表示:“凤凰烂尾”案件债权关系极其混乱复杂,当时法院在后期拍卖楼盘时特别附带12条款,用以保障小业主们合法权益。关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对整块宗地行使任何权利”的问题上,姚律师给予的答复是“虽以一块宗地性质拍卖,但开发商的使用权中绝不包含驱赶合法小业主的居住权利”。
记者从业主处了解到:日前,龙岗区信访办已协同龙岗国土局、龙岗建设局、横岗街道办、西坑社区等多部门介入此事。目前,事件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记者 段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