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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要一套一标价 5月1日开始施行

2011年03月23日 07:2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家发改委今天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3月16日,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 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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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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