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已于3月16日下发《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一房一价”或有助杜绝无良提价
“这个政策比较好,定价销售,规范市场。”对于《规定》中提到的上述要求,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评价说,这一规定有助于促使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化,杜绝开发商的无良提价行为。赵卓文介绍说,开发商以前大都采取少量推出的方法,看到行情好就立马涨价。
国内房地产开发商龙头万科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有助于增加销售过程中的透明度,规范市场秩序。产品性价比将得到更清晰的展现,有利于购房者进行比较和选择。”
也有不少业界人士认为发改委的新政策作用有限。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分析称,这个文件并无太多新意,其中很多内容住建部文件中已有。诸如“对取得预售许可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这条近几年已反复要求。
杨红旭称,关于商品住宅销售方面,近几年已出台了很多规定,并且时常隔段时间就重申一下,关键是地方政府执行不到位,落实不下去。尤其是去年4月份,为了落实“国十条”,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按照这一规定,各地早已应当实行“一房一价”和“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实际操作中早有规避方法
保利地产副总经理余英表示,此次发改委新规定中“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等内容,保利的项目早已经实施了。“我们售楼处每一套房子都有明确的标价,购房者可以很清楚看到。”
余英透露,商品房卖多少钱,往往并不是开发商自己定的,而是交给代理商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购买力来定价,“能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完全是按市场经济规则来办。”而据市场人士透露,在广州等早已试行“一房一价”等政策内容的城市,代理商往往会在申报时报一个较高的价格,然后在实际销售中再打折,“政策只规定了不准涨价,没规定不能打折卖啊。”
除了“一套一标价”,《规定》中“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要求也引起了外界关注。
“规定有含糊的地方,一次性公布一千套,能卖完么?”合富辉煌集团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不赞同这样的做法。“一次性公布不可能全部卖完,广州都是24小时滚动公布房价,公布200套就卖200套,我不想就这个政策抠字眼。”
“一次性公开了,还是可以不卖。”广州寒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桐表示,把商品一次性放上货架的行为不太符合市场操作,以前有过这样的要求,但是都没有实现过。而且《规定》要求不能随意提价,可能的结果就是导致房地产商提高申报价格,借机抬高房价。“所以光靠这一个规定并不能真正控制房价。”
“开发商的售价能定多高?发改委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我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启动房管部门的监管。”韩世桐建议,对于房地产商的高报价,房管部门应该要求其给出定价的理由,而如果定价很高,卖得很低,也要给出解释。
后续效果有待各地细则和实际执行情况
“这些问题一直存在,一直有政策,一直没解决,终于发改委也出面了。”韩世桐透露,这几年来各地各部门一直要求明码标价,“全部公开房源”也有提出过,但一直都没有真正实现。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虽然发改委文件中的“一房一价”等内容之前广州等地都已经在做,但是这一次该规定上升为全国性的做法,影响力不可同日而语。而国家发改委插手房价问题,也可以理解为是高层释放将继续加强调控的一个信号。
赵卓文说,虽然发改委和住建部都有政策,但此次由发改委出台规定,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中央的态度。他表示,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有规定没细则。
杨红旭认为,发改委政策的效果取决于各地物价局的行政执法力度。“我觉得不容乐观,各地那么多售楼处,很难全面监管到位,不过由物价部门介入后,购房人多了一个投诉渠道。”
“现在的政策不是太少了,是太多了。”韩世桐则表示,希望大家耐心一点,政策出效果需要时间。他认为现在的限购、限贷、信贷紧缩等政策是非常有效的,只要量下来了,价格一定会下来,房价的拐点即将出现。(记者/牛思远实习生/肖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