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委托扣划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新的管理办法中简化了办理程序,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简化后的流程于3月28日起在全市正式实施。
以前,由于各委托银行在各自银行系统中做公积金业务,出现了公积金贷款职工一方面缴存公积金,另一方面又得另拿一笔钱去还公积金月供的情况。2009年3月起,我市推出委托扣划还贷,公积金贷款职工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扣划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存款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在逐年扣划还贷方式基础上,新增了逐月扣划还贷方式,大大缓解职工每月还款压力。
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2009年3月推出的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办理流程进行简化,将原来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手续需分别到公积金贷款银行和缴存银行,调整为职工只需到公积金缴存银行一家直接办完全部委托扣划还贷手续,减少办事环节。
新办法还修改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业务办理的间隔时间。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是指已签订《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人申请对原《委托授权书》中的委托扣划还贷方式或首次扣划日期进行变更。新办法规定,由原来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的12个月缩短为授权当日或距前次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上,更加灵活方便。(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 卢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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