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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房价控制目标消费者参与没有?

2011年03月29日 09:26 来源:金融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0年初的“新国八条”明确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距离一季度结束仅剩几天的时间。住建部也在此前敦促地方政府在一季度末出台房价调控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40多个城市出台了房价调控目标。

  对于地方政府迟迟没有公布房价控制目标,有人认为确实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难题。如果房价目标定得过高,与中央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初衷背离;房价目标定得过低,执行不利的话将会受到上级问责;如果执行过于严苛则会影响开发商热情,影响“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成绩单。

  在已经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中,贵阳提出“严格控制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银川提出房价控制目标为同比增幅10%之内,太原市目标是房价年涨幅不超过13%……

  这些控制目标出台的背后,经过了怎样的计算,笔者不得而知,但和多数观察者的感觉一样,各地的目标集中在最后的期限里出台,仿佛一夜春风吹开了千树万树的梨花,迷乱人眼。从此间媒体上的议论,可以看出各界对于这样的结果不满意:各地的调子大多雷同,房价涨幅不超过百分之多少。这个百分之多少基本圈定在GDP增幅、全国去年房价平均增幅等等,算下来的平均值约有10%。明眼人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目标过于笼统,随意而缺少合理性解释。比如说,某个家庭年收入10万元,增长10%,收入增加了1万元;当地房价每平方米1万元,涨10%,即1.1万元。假定买90平方米的房子,收入增加的1万元在房价上涨的9万元面前还是单薄了许多。这样的调控思路与中央楼市调控政策的本意严重不相符。

  这个目标该怎么设定才能让大多数人感到满意?笔者认为,不妨来办一场房价控制目标听证会。让老百姓、政府、开发商、专家学者坐在一起,开诚布公地来谈一谈。这样的听证会想必会引发观点碰撞、激烈交锋。但让对房价有“切肤之感”的百姓来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起码的道理,因为房子最后还是消费者来买来住。如果消费者最后只是“被告知”,这岂不是相当于医生对没有做检查的病人直接开出药方,药效如何?可想而知。更可怕的是这个药方不仅治不好病,极可能还有副作用。“今年房价还会涨10%”、“调控的最终目标并非让房价下跌”……这样的结果会在消费者心里形成预期,导致准备观望的购房人放弃观望,积极入市,楼市未来成交量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而开发商则会坚守价格,最终致使调控的效果弱化。

  好的政策意图和方向,能否达到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落实”。如果在出台这些“民生”政策的时候多考虑公众的实际情况,积极让公众参与,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相信在引导公众形成合理预期、落实调控政策方面会有积极作用。作者: 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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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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