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冼键欣因将其租来的四套商品房谎称为城管福利房低价卖给他人,骗取他人钱财近百万,而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冼键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个月,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3月份,被告人冼键欣先后租下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及华景东路的四套商品房,谎称是其福利分房可以便宜卖。2010年5月初,被告人冼键欣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张某,冼键欣见张某有意购买上述四套房子,即伪造相关文件,与被害人张某签订了上述四套房子的房屋买卖合同,转让价为人民币140万元,被害人张某先期支付了人民币90万元。(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钟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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