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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提醒:“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可信

2011年03月31日 15:32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银川街头常见帮助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小广告,而且“快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帖子也在网上频频出现。3月30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表声明,提取公积金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审批程序,那些小广告及帖子完全不可信。

  小广告以及发帖人均声称,能够帮市民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但是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回报。针对此事,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提取公积金,购买新房的,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或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拆迁协议或增房补差协议,购房交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及提取人的产权证。除此之外,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须持相应提取手续及“银川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到所在单位初审,再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办理提取,审核通过并授权后,才可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并没有小广告所宣称的那么简单。

  同时,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通过媒体发表声明,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用于购建自住住房的专项资金,购房后凭借相关有效的手续才能提取,非购建自住住房是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同时,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禁任何中介机构,委托他人代理支取别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需要办理提取公积金和贷款的职工,应事先电话咨询或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咨询电话:0951-6027011,0951-6029712。(记者汪学香实习生马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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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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