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昨天公布福州市2011年住房建设计划。该计划确定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目标开工5.8万套,计划开工6.4万套,比目标任务增加6000多套,其中福州市中心城区目标开工5.4万套。
该计划范围是福州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区和七县市的城镇建设用地部分。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三环以内的中心区以及东部新城、科学城、大学城、汽车城、马尾、新店、亭江-琅岐、荆溪等8个新城。
该计划将住房分为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安置)房以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房五类]和商品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两大类。
九成以上保障房建在中心城区
今年全市保障性住房目标开工套数5.8万套,其中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目标开工套数5.4万套,具体如下:
今年全市廉租住房目标开工套数829套,计划开工套数900套,计划开工面积3.2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目标开工套数589套,计划开工套数589套,计划开工面积1.65万平方米;
今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目标开工套数1000套,计划开工套数1000套,计划开工面积5万平方米,全部建在中心城区;
今年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目标开工套数10000套,计划开工套数10000套,计划开工面积237万平方米,发放公共租赁补贴1200户,其中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目标开工套数7520套,计划开工套数7600套,计划开工面积53.9万平方米;
今年全市限价(安置)房目标开工套数21162套,计划开工套数2.34万套,计划开工面积220万平方米,全部建在中心城区;
今年全市棚户区危旧房目标改造23700户,计划拆迁2.86万户,计划拆迁面积500万平方米,改造的均为城市棚户区。
今年全市计划改造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旧房)477户,涉及12个项目,计划拆迁477户,计划拆迁面积3万平方米。
今年全市建设商品住房818万平方米,土地供应355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占商品住房总量的比例不小于70%(572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建设商品住房506万平方米,土地供应209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占商品住房总量的比例不小于70%(354万平方米)。
将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
该计划还就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与分配管理提出3条保障措施:
要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逐月通报和半年、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要进一步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近日我市将出台《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保障标准,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本报记者 綦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