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江西从4月6日起上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再次调高
根据住建部要求,江西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
同时上调的还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40万元贷款每月多支出43元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利率调整,不是针对楼市,而是为了抑制通胀,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大。
江西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贷款40万元来计算,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利率提高前每月还款为2530.6元,提高后每月还款为2573.98元,每月多支出43.38元。
公积金贷款仍比商贷划算
不过,相比商贷,公积金贷款还是有很大优势。还是以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计算,如果使用商贷,按基准利率6.80%算,每月还款为3053.36元,比公积金月还款高479.38元。而20年总的利息支出商贷为332805.95元,公积金贷款为217756.26元,可比商贷共省下115049.69元的利息支出。
商贷和公积金利率同时调高后,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会更明显,假设同样贷款80万元、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公积金贷款将比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少支付利息总额23万多元。(记者 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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