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龙岗区政府新闻办和区海洋局联合发出就依法拆除“海上皇宫”通报。通报称,2008年1月22日,龙岗区海洋局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公司)未经批准在东山湾非法占用海域建造海上构筑物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2月,龙岗区海洋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精英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
2009年11月3日,由于精英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龙岗区海洋局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5月,精英公司在龙岗区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将该构筑物强制拆解为三块,并拖至指定海域进行功能改造。但是精英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其海上构筑物不符合海域功能区划,属于非法占用海域。
2011年3月,龙岗区海洋局先后两次向精英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于3月24日前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明确告知,如逾期拒不履行,依法拆除费用将由该公司承担。精英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因此,龙岗区海洋局于2011年4月8日依法开展了拆除精英公司海上构筑物行动。
目前,龙岗区海洋局已完成了对精英公司海上构筑物中庭主体房屋内物品的搬离封存,并拆除了中庭主体房屋的全部木质屋顶及部分钢结构。有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 王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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