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龙岗区政府新闻办联合龙岗区海洋局向媒体通报了“依法拆除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海上构筑物”的最新进展情况称,“海上皇宫”方面3月24日前如不能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拆除费用将由该公司承担;而“海上皇宫”方面也在晚上10时多再次向媒体表示,愿意将“海上皇宫”捐献,做海上公园。
龙岗区海洋局:进展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在情况通报中,龙岗区政府新闻办、龙岗区海洋局表示,龙岗区海洋局在2008年1月22日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公司”)未经批准在东山湾非法占用海域建造海上构筑物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2月,龙岗区海洋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精英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
2009年11月3日,由于精英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龙岗区海洋局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5月,精英公司在龙岗区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将该构筑物强制拆解为三块,并拖至指定海域进行功能改造。但是精英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其海上构筑物不符合海域功能区划,属于非法占用海域。
2011年3月,龙岗区海洋局先后两次向精英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于3月24日前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明确告知,如逾期拒不履行,依法拆除费用将由该公司承担。精英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因此,龙岗区海洋局于2011年4月8日依法开展了拆除精英公司海上构筑物行动。
目前,龙岗区海洋局已完成了对精英公司海上构筑物中庭主体房屋内物品的搬离封存,并拆除了中庭主体房屋的全部木质屋顶及部分钢结构,有关进展情况将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精英公司:法院应当尽快给书面答复
昨天晚上10时23分,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向媒体通报了关于“海上皇宫”行政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该公司称,已于2011年3月28日向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8天后,即2011年4月6日,龙岗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向该公司表示因案情重大,须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示后决定立案事宜。昨天下午,该公司代理律师再次前往龙岗法院查询,提出无论是否立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程序规定,法院都应当尽快给该公司予书面答复,以维护该公司作为行政诉讼主体的基本权利。该公司代理律师强调,行政机关在本次行政强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问题,是执法环节的重大问题所在,也是他们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因,希望通过审判机关予以司法审查。
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同时表示,在整个“海上浮岛”的建设过程中,该公司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海上建筑的尝试,目前这个全世界最大的浮岛建筑,(韩国、法国等国家都有类似的工程尝试,但没有一个在建筑面积和建筑工程上达到海上浮岛的技术水准)一直是人类海洋工程的一个作品,该公司也希望在海洋的综合开发利用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并再次表示,愿意将这个人类海洋建筑的工程作品,捐给有关机构,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海上公园。记者/杜啸天 郭彪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