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新闻办、龙岗区海洋局发布新闻通稿称:“海上皇宫”的拆除费用由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承担。昨晚,“海上皇宫”发出一份《针对龙岗区政府新闻办、龙岗区海洋局相关通报的回应》,称其状告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的行政诉讼,龙岗区法院已于13日正式立案,他们还向龙岗区法院递交了第二份行政诉讼状,起诉龙岗区海洋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龙岗区政府新闻办、龙岗区海洋局在12日的通稿中称,2008年1月22日,龙岗区海洋局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公司”)未经批准在东山湾非法占用海域建造海上构筑物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2月,龙岗区海洋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精英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2009年11月3日,由于“精英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龙岗区海洋局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1年3月,龙岗区海洋局先后两次向“精英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于3月24日前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明确告知,如逾期拒不履行,依法拆除费用将由该公司承担。目前,龙岗区海洋局已完成了对“精英公司”海上构筑物中庭主体房屋内物品的搬离封存,并拆除了中庭主体房屋的全部木质屋顶及部分钢结构。
昨晚,“海上皇宫”在回应中称:“2011年3月1日,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突然撤销了我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养殖登记证》、《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此后,我公司多次提出申请,希望能够通过整改达到相关部门要求,也提出了免费开放或捐赠给相关科研机构等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有关部门一直未予以回复,并在未给予我公司行使申辩、听证、复议等权利的情形下对海上构筑物进行了拆除。”该声明中强调,他们于2011年3月28日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撤销<关于申请海上养殖、垂钓等证明的批复>的通知》,龙岗区法院已于2011年4月13日正式立案。“同日,我公司向龙岗区法院递交第二份行政诉讼状,起诉龙岗区海洋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记者陈骁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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