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7日获悉,省政府《关于报请审批甘肃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日前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国务院要求我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持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64.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381.67万公顷。
批复文件中称,甘肃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通道,也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省份,生态环境脆弱,耕地后储备资源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因此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在稳定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64.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81.67万公顷。
同时,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划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 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到2020年,全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2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3平方米以内。
批复文件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沿黄河谷丘陵地区,要加强黄河谷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开发沿黄灌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力度,合理利用未利用土地。其中,陇中黄土高原丘陵地区,要加强黄土丘陵区农田整理和小流域水地保持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统筹城乡力度,引导小城镇集约发展。
批复文件要求,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省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层层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省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省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政策,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同时,对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记者 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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