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展开监督检查,其中对问题较多、业主意见较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重点检查。
市房管局定于2011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检查的程序,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首先登录西安市物业管理系统网填报资料。
据了解,对问题较多、业主意见较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组织专人进行重点检查,对查证落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房管部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须按时参加本年度监督检查,凡未参加此次监督检查的企业,将不予受理其物业资质换证,不得参加全国、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考评,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相关业务。 (记者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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