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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用地折射法治缺失

2011年04月21日 09:24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按需保证供应建设用地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19日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首度公开定调供地政策:未来的土地供应只会日趋紧张,不会缓解,这将伴随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全过程。

  “地紧”将成各地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地紧”的另一个潜台词就是土地稀缺,土地稀缺必然导致高利润,高利润必然诱发个人、企业、资本甚至政府铤而走险。比如现在“暴力”拆迁、违规征地、违法用地等“野蛮”用地现象层出不穷,渐成发展中的中国的一大特色。

  据国土部公告,去年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33.04万亩,其中耕地15.02万亩,分别占全国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45.05%和54.72%。此外,违规征地、为抗议拆迁跳楼自杀等的新闻亦屡见报端,如近日网上疯传的湖北枣阳拆迁视频等。

  据新闻发布,今年土地供需缺口大发出强烈的警示信号,就是土地违法形势有可能反弹。有媒体称,供需缺口是土地违法的主要诱因。其实,笔者认为,导致土地违法、“野蛮”用地的根源并非土地稀缺,而在于违法的低代价、低风险和高收益,供需缺口只能是土地违法“野蛮”用地的一个借口。

  可以预见,土地供需缺口将伴随着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把土地违法、“野蛮”用地的主要诱因归结于土地供需缺口,那就是意味着土地违法、“野蛮”用地是不是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呢?笔者认为,这无疑是在为土地违法、“野蛮”用地的行为找借口,这将让我们忽视真正的问题症结所在。

  据发布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单位往往倚仗其是国家工程和省重点工程,缺乏依法用地的观念和意识。”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地方政府违规征地、“暴力”拆迁往往是倚仗政府的强权,抗议拆迁的人们只能以跳楼自残等的方式来表示,地方政府缺乏法律观念和意识?

  对于稀缺的土地,我们怎么可以如此自欺欺人。我们应该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土地违规违法或者暴力拆迁屡禁不止的根源就在于土地违规违法或者“暴力”拆迁的低代价、低风险和高收益。土地稀缺的高利润必然诱发个人、企业、资本甚至政府铤而走险。因此,对土地的流转与交易,法律不可缺位。

  随着中国城镇化发展,4-5亿人口进城,土地紧缺将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据悉,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组织开展《土地管理法》的调研,力争尽快完成该法律的修订,同时还将研究改进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制度。这让人看到一抹亮色。的确,土地问题除了土地制度的改革,还应从法律加以完善,更重要的是法律监管和对法律权威的捍卫。

  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如果行政手段集中管理导致腐败,那么实现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而保证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的必然是法律。其实现阶段中国很多问题都纠结于此,行政手段的有限性,而法制的缺失、人治的传统常常导致市场机制失灵。

  的确,土地资源的稀缺不应是“野蛮”用地谋取暴利的根源,而“野蛮”用地谋取暴利常常折射的是法治的缺失。而法治的缺失又正是目前中国社会经济乱象的根本症结所在。

  当然土地稀缺终究是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问题,对于稀缺资源,我们常用的不过是开源节流,可以预见,节约用地、科学用地、高效用地将会成为一种常识和趋势。本报评论员 何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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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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