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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2011年04月21日 11:00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来我市调研保障房试点推进情况。记者在汇报会上获悉,我市将加快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副市长王学战陪同调研并出席汇报会。

  2010年6月,我市被批准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2010年8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建专门机构,参与国家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贷款业务规范》的制定,同时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土地、房地、财政和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动的机制,以保证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目前,我市已选定南部新城女子监狱地块、北部新城、西部新城及双阳区4个贷款项目,作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4个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总投资13.27亿元,可安置回迁户5450户,拟贷住房公积金10.45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

  陈大卫表示,长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卓有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全力支持长春加快启动试点。(记者 杨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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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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