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国内最密集加油站”,不仅让涪陵区商委原副主任刘西尧落马获刑(重庆晚报曾报道),同时牵出我市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本月8日,原市劳动教养管理局生产计划处处长陈奕光等三人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均被判刑。
2009年11月,央视曝光了“国内最密集加油站”。报道称,涪陵区客运西站周围不到一公里竟有4座加油站,两公里有10座,全区有加油站117座之多,在全国实属罕见。即使是GDP超过涪陵的长寿区,也只有42座,附近的垫江、武隆、丰都等县均不到30座。
检察官称,正是看到央视曝光,他们感到背后一定有问题,于是以此为线索,围绕加油站审批修建流程立案查办。
不到一个月,审批加油站的涪陵区商委任副主任刘西尧就受到查处。随后,反贪干警又钓到一条“大鱼”———涪陵区规划局局长夏祥文。
据查,夏祥文与他人合伙,于2003年开办重庆市涪陵区巨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同公司)。公司有四个股东———夏祥文、夏祥权是亲兄弟,各占35%和20%的股份;陈林森和陈奕光也是两兄弟,各自占有一定比例股份。
夏祥文案发时是涪陵区规划局局长,当时他不便出面,遂以妻子的名义出资;陈奕光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案发时是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生产计划处处长,他也是以无业的兄弟名义出资。
法院查实,2003年、2004年,巨同公司两次在涪陵高价转卖土地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川渝涪陵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涪陵分公司),非法获利386万余元。
今年4月8日,市三中院终审判决: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判处夏祥权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72万元,责令退赔赃款40万元;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分别判处陈林森、陈奕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等刑罚。而夏祥文,因涉及其他犯罪事实还在审查中。
深度揭秘
检察官昨日介绍了该案详情:2003年,中石化进驻涪陵,欲建加油站。夏祥权和陈奕光听到这个消息后,就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该负责人了解到,夏祥权的哥哥夏祥文时任涪陵区建委规划处处长,就与夏祥权、陈奕光等人约定,只要夏祥权能拿地并协助办理规划等手续,中石化就以高价收购。
正是有了中石化相关负责人的口头承诺,这四人决定出资成立巨同公司。
第一块地 非法获利119万元
2003年7月10日,巨同公司以261.3万元的价格,从一家装饰公司手里购得涪陵区高山湾四组3.4亩土地的使用权。在尚未取得该地块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巨同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以510万元的价格,将该地块使用权转手倒卖出手。
在支付完相关税费后,夏祥权等人非法获利119万余元。
第二块地 非法获利267万元
2004年,涪陵区国土资源局挂牌拍卖涪陵城滨江路外经委猪鬃厂的地块。
2004年6月28日,巨同公司在未取得该地块的房地产权证的情况下,便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6.176亩土地使用权,以913.6万元转让给中石化涪陵分公司。
之后,巨同公司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假借联合的名义,共同参加对该地块的拍卖会,以590万元竞拍成功。巨同公司非法获利267万余元。
建站停工 他找人同意复工
购买土地只是第一步,要建加油站,还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每当加油站修建遇到困难,就有人出面帮忙“搞好售后”。
2005年10月,中石化涪陵分公司在修建高山湾加油站时,由于与附近加油站不符合间距标准,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夏祥权把商委副主任刘西尧接到施工现场,刘当场表态“可以复工修建”。夏为此送给刘1万元。
为了建这个加油站,夏祥权三次行贿刘西尧,共计2.5万元。
遇到障碍 他利用职权通关
该加油站在提出建站申请时,涪陵区建委规划处承办人实地查看后,结合城市规划等相关要求,认为“该地块涉及江南片区道路规划未确定等问题,建议暂缓办理”,并通过了规划处规划业务会审。
但夏祥文执意同意建站,导致加油站开工修建。
央视曝光后,涪陵区政府研究决定撤销高山湾加油站规划、建设等相关许可手续,重新选址。这起非法倒卖土地案也由此案发。(首席记者 罗彬 通讯员 苏勇 徐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