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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房产暴利不能只靠发改委

2011年04月28日 10:3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料将进一步升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26日晚间在接受中新社记者独家专访时称,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中国新闻网》4月27日)

  因为商品房价格机制的不透明、不规范,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在国内几乎是个谜题,公众普遍认为房地产是暴利行业,房地产价格虚高厉害,开发商们从房地产开发中攫取了超常的暴利。但房产商们却异口同声地声称房产利润合理,房价高主要是因为土地成本高。更是曾经有房产商揭开房产成本的另一角:各项行政收费繁多,占到20%。

  20%多的土地成本,20%的行政税费支出――这是房产商回避房产暴利质疑自证清白的“利器”。毋庸讳言,房产商们的“诉苦”并非子虚乌有。从1994年至今,土地出让金不再上缴中央财政。从此,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国工商联曾向全国政协递交了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的大会发言稿称,全国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因此,当前土地成本不菲和行政性税费较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商品房的成本构成主要有三部分:土地、建安费用,还有就是政府的各项税费。可以简单地算一笔账:刨除“40%多”的土地加税费成本,再减去建安费用,开发商起码还有30%的纯利润。实际上,现实中很多房产开发利润远远不止30%。2007年6月25日的《市场报》就曾经报道过,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开发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那么,国外房地产利润仅为10%,而中国则达40%乃至更高,这不是暴利是什么?近年来,伴随着房价暴涨、各类富豪榜前列均被房产商占据,就是一个明证。

  土地成本过高,行政税费过高,这些问题当然需要直面和反思。但房产商坐拥暴利,也是回避不了的事实。成本的归成本,暴利的归暴利,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商品房价格机制势在必行,理所应当。不过,限制房产暴利之前,最起码需要先公开一个真实客观的房产开发成本——这是一个前提,离开了这个前提,反房产暴利就是一句空话。换言之,在此方面,只靠发改委一个部门唱独角戏,那也只能是“独角戏”而已。作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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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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