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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提供同样的服务 两小区意见不一

2011年05月03日 09:49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让无人管理的小区告别脏、乱、差,樊城区立业路社区成立物业服务队,为华都新村、虹海小区服务。他们提供的是同样的服务,却面临不同的境遇。

  小区脏乱无人管,下岗职工低保户组建服务队

  华都新村小区商品房和还建房结合,曾有过物业公司;虹海小区是樊西建筑公司家属院,因企业破产而无人管理。两个小区的卫生和治安状况都很差。

  居委会党委书记徐玲介绍,居委会很想为两个小区找物业公司,但很多人不愿接手,社区只好组织低保户,不定期地给小区保洁。

  2010年9月,在街道办事处和立业路社区居委会组织下,下岗职工和低保户组建了物业服务队。

  先免费后收费,两小区居民态度不一

  为了让居民接受这支“民间队伍”,服务队在华都新村小区试行,免费为小区提供卫生、安防等服务。

  长期无人清理的垃圾运走了,熄灭多年的楼道灯亮了,小区还配备监控摄像头,晚上有人巡逻……自物业服务队进驻后,华都新村发生了很大变化。

  营运数月后,物业服务队开始向居民收费,标准为0.3元/平方米。由于小区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很愿意交物业费。

  华都新村的成功试行,让居委会很高兴。同年12月,这一做法推广到虹海小区。没想到,这里却是另一种局面。

  物业服务队队长付涛介绍,进驻虹海后,他们采取和华都新村一样的运营模式,近5个月投资了5万多元,可270余户居民中,只有80余户愿意交费。

  一样的服务为何不一样的待遇?付涛分析,虹海小区是单位家属院,多年来一直是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很多人不能接受自己掏钱买服务的现实。另外,虹海小区租户多,这也是收费难的原因。

  业内人士: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交费

  居民不愿意付费,是不是物业服务没有到位?记者采访了虹海小区的数户居民。

  不少人承认,自有了物业服务,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安全方面好了许多,但有人认为,物业服务队不是正规公司,一旦发生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社区物业服务队是否合法?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杨建华称,如果小区无人管理,居委会可提供专项服务,这种模式值得肯定。同时,既然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交费。(见习记者 祝兆林 通讯员 徐玲 雷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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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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