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南昌市将上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这意味着职工公积金账户里钱将会更多,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根据最新调整的标准:2011年度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每月22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与上一年度相比调高了300元;下限为每月1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调高了60元。新月缴存额执行时间从今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调,对于职工来说是件好事情,可以提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也可以加快住房公积金积累速度,增强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能力。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要核定每一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应严格执行上、下限政策,对超过上限的应明确告知职工须依法纳税;对尚未达到下限的应当依照规定上调,确有困难实在无力上调的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手续。(记者 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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