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从今年起至2013年底,我省将实施优抚对象“安居工程”,重点改善优抚对象居住条件,帮助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
今后,对于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户籍在城镇且在城镇生活的,将优先通过提供廉租房或保障性住房来解决;户籍在农村的,将本着“宜建则建,宜修则修,宜买则买,宜租则租”原则,解决住房难题。(记者 四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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