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4日电 针对有媒体质疑“中国城镇居民住房人均月支出111元人民币”一事,国家统计局官员4日晚在其官方网站撰文称,这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关于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统计的几点说明”中分别就统计口径、调查方法等加以解释。王称,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
关于城镇居民居住支出的调查方法,王有捐说,这是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随机抽选了65600户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日记账方式搜集资料。按照记账要求,只统计实际发生的现金支出,比如居民实际支付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现金支出。
谈及“如何看待人均居住月支出111元这个数据”时,王有捐认为,这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还是一个全国平均数,综合了不同地区、不同城镇、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居住支出;同时也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
据悉,2010年,在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他们不需要支付房租,只需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王有捐说,对租房户而言,除支付房租外,可能还要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因此,将两类住户综合在一起,计算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实际支出就与人们的感觉有一定差距。
当下,中国房价高企,租房价格不菲,在京沪等一线城市一居的住房租金动辄千元。有学者称,住房居住支出其实都已经占了城镇居民日常开销的大头,排在食品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以及衣着类支出之后,让人感受不符。
对此,王有捐称,由于目前通过抽样调查获取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是一个综合的数据,在观察研究居民现金支出时,可使用目前公布的居民居住支出数据;在综合观察研究居民居住消费水平时,应参照国际标准,把居民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考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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