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据《国际金融报》)
有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保障性住房资金增速显著,而由此派生的疑问却是:这种增速能否持续?能持续多久?由于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大规模保障房建设的第一年,在欠账的压力以及中央的强力督促下,保障房建设可能呈现良好的开局,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障房建设所面临的进度和资金两个挑战随之缓解。由于保障房在盈利上的天然难题,使得商业化的建设模式注定绕不过资金的困扰。不过好在国家已要求央企“入席”保障房建设,只要他们能够“履新责任”,保障房建设想必充满希望。
问题是央企也是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其所求。而有券商数据表明,保障房的净利润率大约为4%~6%。既然保障房建设盈利前景平平,那么,要央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仅靠一纸“要求”,效果令人怀疑。
我以为,既为央企,就应该履行社会责任;既然“要求”,就要有能够落到实处的制度。不能只有笼统的“要求”而没有具体的下文。假若仅仅是打着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旗号,目标却是重新入局房地产,那就太令人失望了。国资委曾明令不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但据报道,227家央企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公司中,转让出去的央企地产项目还不到30家,而获批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央企却增添了5家新成员。如果都是搞保障房建设还好,就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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