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政策,是我们当前各地政府的重要工作,如何加快保障房的建设,完成国家的任务,是我们各地当前认真思考的问题,把没收来的违建房改作保障房,无疑是一条很好的思路,既可以节约能源,变废为宝,又可以加快保障房的建设速度,不过,必须配套以相关的质量标准机制,我认为,最少应该过三道关,第一道关是质量关,要有专家与公民代表组成质量审核小组,对违建房的质量进行全面审核,并接受公众监督,不能有任何水分;第二道关是民意关,要召开地方人大代表与公民代表组织的听证会,看这个违建房到底适合不适合做保障房,如果不适合,质量再好也不行;第三道关是责任关,就是要把违建房改成的保障房的整个过程进行责任人认定,如果以后出现问题,直接追究这些责任人。
没收“违建房”作“保障房”是一个创举,对于这个创举,我们应该谨慎对待,应该防止凡是违建房都可以改保障房的偏激做法,那样,只会让保障房成为质量低劣房子大聚会。殷建光
不如累进制征税
实在是佩服石家庄的勇气和魄力!不过,在此,我倒建议,就全国范围而言,与其“没收”,不如“征”。有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这强行没收人家的小产权房,很难说没有冲突。这条“强制没收违规建设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房”行政之路能走多远,让人不怀疑也难;不客气地说,这种“强行没收”,其实是一种“下下策”。
为什么说要征税呢?
当下的中国,一部分人,或买不起天价房,或住不上保障房;而另一部分人,或炒房囤房,或建房租房。反观之,中国又是一个人口多资源少的国度,那些“炒房囤房者”,那些“建房租房者”,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更是耗费了大量的建材等资源,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带来一定的环境压力,也是无端地增加了碳排放。然而,面对当下房地产业这样一个困局,我们的政府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有办法不愿用,不敢得罪那些既得利益者。
什么一户十几套房,什么一夜暴富的小产权房,住房乃民生之大事,也关乎社会之和谐与稳定。对此,治本之策,是要“讲人均”。你家有钱,他家有权,让你人均住100平米,还能说“不够住吗”?!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切得遵循价值规”。谁愿意囤多少套房而我们不反对,谁愿意建多少房而我们也不反对;对不起,按人均住房面积征税,你家住房在人均100平米以内的,国家免税;这个标准以上部分的按累进制征税;不能征“毛毛雨税”,要征,就征得你得不偿失,征得你不得不将多占的社会资源主动“吐”出来。有了这种累进制征收房产税,我看不强制没收,照样能解决问题。张轶水
■延伸
那些被炸的短命大楼呢?
强制没收违建住宅作为保障房,这在全国还不多见。笔者对这一做法还是很赞同的,如果质量没有问题,因为这样的建筑是违规建设就把它拆除掉,很是可惜。把这样的建筑没收作“保障房”,既可以增加保障房的数量,弥补我们保障房的建设不足,也可以对违法建设者起到同样的惩罚作用。
受到石家庄做法的启发,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了那些被炸的“短命”大楼,是不是也可以采取类似的做法。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大楼被炸掉,这些大楼很多时候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且这些大楼经过改造后完全可以作为住宅,炸掉这些大楼同样令人可惜,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些大楼作为“保障房”呢?(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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