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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已申请过经适房不能再申请

2011年05月11日 15:39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昌杨女士:我已经离异了,现在一直是租房住。离婚前申请并得到了一套经适房,但是那套房子离异时归了男方,分房时还扣了我五年工龄。现在我想请问,如果我补齐这五年工龄,是否还可以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记者跑腿:南昌市经济适用房办公室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的经适房相关规定,已经申请过并得到经适房的人就不可以再申请了,即使杨女士补齐五年工龄也同样不能申请。(记者封云、实习生周元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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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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