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中村改造,不仅是为了城市形象、城市功能,更是为改善民生。城市建设,规划是龙头,市规划局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全力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已有191个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通过市规委员会审议,完成全市计划改造总量的一半。
提供科学的规划保障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城中村336个。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一些原来不是城中村的村庄,也逐渐被城市所包围。为同步解决新产生的城中村问题,避免今后改造付出高额的改造成本,逐步将一些建成区内的村庄也纳入改造范围。目前,全市计划改造的城中村共有382个。
大规模拆迁改造城中村,是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中之重,事关城市建设和发展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工作要求,市规划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积极探索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有效措施。
重点从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入手,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配套建设的思路,科学指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条件。加强与各区及城中村项目进行对接,为其“上门”送服务,加强工作指导。
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始终树立高标准意识,坚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与国内外一流的规划设计机构、设计大师广泛合作,力求建设一处打造一个精品,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此外,为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推进工作,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及审批程序,市规划局还针对城中村专门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办法》。
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组织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合作企业,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依据经批准的昆明市主城55个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规划局下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修建详细规划指导意见编制规划方案。规划方案经审查、专家论证后上报市规委会审议,市规划局依据市规委审议通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方案办理后续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191个村通过审批
市规划局通过与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城中村改造规划审批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绩。截止到2011年4月底,通过市规委员会审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共计191个村,审议通过地上建筑规模达915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达2808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共配建中学23所(共933班,占地面积约1158亩);配建小学106所(共2202班,占地面积约1840亩);配建幼儿园134所(共1768班,占地面积约1038亩);配建垃圾转运站99座,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配建公共厕所230座,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配建中水回用、污水处理、消防站等其它市政公用设施40座;社区用房按20平方米/100户配建;配建社区医疗卫生设施33座,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配建生鲜超市110座,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124个村,总用地规模达35338亩,净用地规模达24739亩,其中代征代建城市公共绿地3589亩,代征代建市政道路用地5243亩,其他市政用地及水域用地1767亩;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5个村,工程许可总建筑面822.3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3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1.7万平方米。
办理回迁安置房建设规划意见62个村,回迁安置房总建筑规模10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74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283万平方米。
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还未完成编制规划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市规划局正加强与各区及相关部门对接,统一协调,强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规划编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科学的规划保障。(记者 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