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尚难一蹴而就

2011年05月13日 09:26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但要完全实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等政策目标,仍会存在一个不短的过程。

  5月初以来,国家发改委以及部分地方发改委的检查结果表明,在售楼盘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北京,对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售楼盘进行调查和检查,结果有11个楼盘多多少少存在相关问题;在济南,对41处楼盘进行专项检查的结果显示,也有部分经营者标价工作差距较大的问题。

  当然,正如检查单位所强调的,“大部分楼盘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并按规定标示了套内建筑面积及单价、优惠折扣、容积率等相关内容。”

  这与记者在市场走访所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中国指数研究院天津分院研究副总监钟文辉告诉记者:“据我们调研了解,目前大多数项目现场都进行了价格明示,但其中一部分并不规范。例如虽然有价目表,但未放在显著位置;或者价目表中的信息过少,不够全面;甚至有些只是手写的价目表。”

  被公开点名以后,在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检查中暴露出问题的一些企业表达了积极整改的意愿,表示会通过加强企业管理,将明码标价规定落到实处。

  业内人士指出,在已经实施商品房交易网上备案的城市,在新建商品房市场上,落实相关规定情况更多的是企业管理和工作流程总体水平的表现,而刻意违规的几率很小。该人士也提醒,在实施网上备案的城市之外还有一大块市场更需要重视,只有那里的明码标价规定落实到位了,规范市场销售行为才算真正落实到位。

  也有人提出,“在新政策的要求下,企业最直接、简单的应对方式就是提高销售报价,这样在今后的销售中还有回旋余地,可以加大价格调整力度。”事实证明:这类担心基本没有必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大可能推高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正如也不能期待这一政策促成房价下降一样。

  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的预售住宅公示中,一些在明码标价政策出台以前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大量存在备案价格高过甚至远远高于成交均价的情况。另一方面,正如钟文辉所说,“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部分新开的楼盘在标价时,比以往周边项目的价格高出了10%左右。但同样是这部分项目,往往可以有更大的折扣。”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其实都非常清楚,这项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所要求明确标示的内容,实际上正是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上应该充分透明的基本信息。此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较为浓郁的投资投机氛围的环境下,不仅开发企业缺乏动力,连消费者也视“消息”为资源,而始终缺乏形成良好市场氛围的土壤。正如培育建设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需要时日一样,难以一蹴而就。

  记者注意到,在这项明码标价的政策中,再次强调了国十条的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在检查中也发现,仍有楼盘有意无意雪藏房源。

  专家强调,在实施房地产交易网上备案的城市,如果存在囤积房源的做法,确实有操纵供应的嫌疑,应该对此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据了解,在以往的房地产销售中“销控”的核心是控制供应,人为制造市场需求饥渴,以实现确保较高收益实现快速销售的炒作目的。这也是房地产销售从业者熟知的行规。在尚未实现房地产交易网上备案的城市,对明码标价的落实情况需要更加着力去督促。毕竟,这是行业自身强身健体的一个重要机会。

  钟文辉认为,“明码标价政策出发点很好,其目的主要包括,通过价格明示,控制房价涨幅;另一方面是提高信息透明度,让购房者心里有底。实际上,政策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房屋价格的合理制定至关重要,但这需要比较细致、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明码价格内容应更全面。”

  -祁凝/文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