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济型酒店越来越受到一般商务人士、普通自费旅游者等工薪阶层的青睐。一方面是经济型酒店正如其名——价格适中、清洁卫生;另一方面由于多采用连锁经营的模式,经济型酒店又具备了服务标准、舒适方便的特点。但是,今年5月1日吉林省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的一场熊熊大火点燃了人们对经济型酒店快速扩张背后的安全隐忧,引发人们反思经济性酒店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酒店的义务——安全保障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济型酒店作为一种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其入住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防止他人遭受义务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指的是经济型酒店负有不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使得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侵害的义务。吉林省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的火灾导致其入住旅客受到损害,显然违反了该酒店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二是防止他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是指安全保障义务人负有的不因自己的不作为而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自己之外的第三人侵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一种相应的补充责任。比如,酒店没有完善的保安措施或者没有认真履行保安职责,导致住宿旅客被外来人员殴打时,在打人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同时,酒店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此可见,经济型酒店的安全保障设施及措施对其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到位则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相反地,如果安全保障措施漏洞很多,将会限制经济型酒店的发展。
快速扩张带来哪些隐患?
吉林通化的一场火灾促使人们开始反思经济型酒店快速扩张发展背后的安全管理问题。我们可以从经济型酒店的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看出端倪:
一、节省成本,选址不当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经济型酒店在选址的时候往往只能挑选经济发达、人口流动快、密度高、交通方便、市政设施成熟的城市或地区生存,这些地段都“寸土寸金”,要控制成本,首先就要从选址入手。据悉,通化如家酒店的选址就在一家综合性建筑内,酒店楼下有KTV等娱乐场所,着火点就在其他经营者区域。客观上讲,如家快捷酒店真是成了“被殃及的池鱼”,但也正是由于没有独立的酒店建筑,使得其安全隐患难以控制。
二、抢先开张,装修设计存在安全缺陷。
由于酒店办理证照审核复杂且时间长,有些经济型酒店为了抢开张,在装修安全验收方面草率结尾,有些经济型酒店更是在证照未齐前抢先开业以减少损失;如消防部门建议在低层楼面尽量不要安装防盗铁窗,可是酒店方认为发生火灾比发生盗窃的概率小,有时会在部分楼面安装防盗窗,一旦发生火灾,住客则难以在第一时间逃生。
三、快速扩张,加盟店过多导致管理问题凸显。
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我国经济型酒店整体规模年均增速远超50%,这在世界经济型酒店的发展史上是罕见的。公开数据显示,如家已从此前大多为直营店转向加盟店和直营店的数量基本持平,目前其开业的800多家酒店中,大约45%是加盟店,55%是直营店。加盟店的急速膨胀使得有效管理难以实现,部分地区的门店在运作上不规范,总部有时根本无法知晓,更谈不上管控。
经济型酒店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经济型酒店的发展需要经历四个阶段——萌芽与发展初期、蓬勃发展时期、品牌调整时期、重新发展时期。因此,尽管经济型酒店在经营管理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并不意味着应当否定这种酒店类型的存在。目前,我国经济型酒店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品牌调整时期,这一时期充满了挑战也存在着机遇。为了让经济型酒店更健康地发展,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加大力度,排查安全隐患。虽然说低投入、高回报、周期短是经济型酒店的突出优点,但对于安全问题一定不可放松警惕。
二是加强对加盟店的有效管控。目前有很多经济型酒店选择了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扩张方式,其优点是能迅速占领有限的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和影响,但缺点就是加盟店和直营店的管控力度不一,不能实现有效管控。经济型酒店要实现持续发展,必须平衡二者之间的矛盾。
三是细化酒店安全服务内容,提高住客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引导经济型酒店品牌建设,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除了规范经济型酒店的开业前审核之外,还可以通过组建行业协会等方式引导经济型酒店内部开展良性竞争,通过市场的力量实现优胜劣汰,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凌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