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黑圪老湾村村民向本报反映,他们那里有一处占地达400多亩的服务区,本身是一项盈利项目,却被说成是“政府行为”,强买强卖。
盈利项目被视为政府行为
村民所反映的服务区,是为途经黑圪老湾村一条一级公路服务的,这条公路东起准格尔旗大陆新区,西至乌海,工程始建于2009年。
今年年初,一些细心的村民发现,就在他们村的西面靠近公路的两旁,平整了两处面积相当可观的土地。
“按道理,修路征地早已结束,现在又推出这么大一片地还有什么用途?我们毫不知情,也没有人来和我们谈土地补偿的事。”村民吕俊义告诉本报记者。
一些村民去找村支书打听情况,村支书答复说“可能要建服务区”。
吕俊义对本报记者说:“开始说是占用300多亩,后来我们组织人实际丈量了一下,占地已达到480多亩。虽说占用的是荒地,但我们早些年就在那里种植人工植被,我们村的防沙全靠这些人工植被了。”
据吕介绍,村民们后来阻拦了施工现场。
吕俊义说,乡政府工作人员召开了一个现场会,会上说原本服务区占用土地面积是80亩,为了照顾当地百姓,才要求人家将占地面积扩大到300多亩,占地补偿中的2/3按照人工植被补偿,每亩2100元;1/3按照自然植被补偿,每亩补偿1300元;还有一些临时占地补偿是现有土地价格的30%,这些补偿款已于去年到位了。
“乡政府工作人员说,服务区的建设上面有文件,是政府行为。”吕俊义说。
争议源于土地收益?
据了解,乡政府所说的文件,就是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2009年4月10日下发的《关于大陆新区至巴拉贡镇沿黄公路大陆至树林召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根据村民的说法,其中引发争议的就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中的第4条规定:“同意全线设两处收费站、两处养护工区、两处服务区。根据《鄂尔多斯市现有公路沿线治理整顿和汽车综合服务区规划和建设》,全线管理、养护房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7万平方米以内,占地控制在456亩以内。”
吕俊义对本报记者说:“当时乡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会上,就是拿上述文件中的这一条来给我们解释的,但从这句话来理解,其中对服务区没有硬性规定,这句话只是说管理、养护工区两处占地可以在456亩以内。”
据了解,现场会因为占地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事后服务区工程暂停。
黑圪老湾村的村民们认为:“既然是政府行为,政府就应该公开服务区日后的经营者以及土地的归属。如果是政府所有,那我们还可以理解;如果归属于个人,那就脱不开炒作土地的嫌疑。”
据了解,村民们之所以讨个说法,是源于土地收益。现在土地的价格是每亩2000多元。如果这些土地划成建设用地,价格每亩就能达到2万多元,400多亩土地的利润将达到几百万元。
“按文件办事”
究竟是政府行为还是盈利投资?
十二连城乡武书记解释说:“我们执行的是文件,是政府行为。”
该乡张乡长当时参加了现场会。他说当时除了乡政府工作人员外,还有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
张乡长说:“对于公路占地的具体情况,交通局有规划图,乡政府的角色其实就是协调工作,按照文件办事。这些土地的补偿去年已到位,就是因为土地纠纷没有发放下去。对于临时占地,我们乡镇府的要求是工程结束恢复原样,为此,我们乡政府还要求施工方缴纳一定数目的保证金。对于村民所反映的占地达到480多亩,我们也通过卫星定位测量就是300多亩,但其中不包括临时占地。”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全线管理、养护房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7万平方米以内,占地控制在456亩以内”是否超标的问题,准格尔旗交通局李局长告诉本报记者:“占地是为了建设综合服务园区,将来的养护工区以及管理部门也将在这里办公。按照我对那句话的理解,是这一处占地就在456亩以内,上面有规划图,我们也是按照文件办事。”
记者在十二连城乡采访时正遭遇沙尘暴。按照当地村民的说法,服务区所在位置的人工植被,是黑圪老湾村防沙的最后一道屏障。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服务区施工已将人工植被破坏,大风卷起来的沙尘源源不断地涌向黑圪老湾村,在有人工植被的地方情况就好了许多。
本报将对此事继续关注。(记者 田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