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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楼盘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南宁楼市未见波动

2011年05月16日 11:17 来源:桂龙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上周,是《规定》在南宁实施的第一周,记者探访南宁各大城区的在售楼盘发现,多个楼盘都按照规定将每套房的价格大大方方地展示出来,邕城楼市在成交量、成交价格等方面遭受的影响并不明显。

  1 市场:

  《规定》未对销售造成影响

  受“五一”小长假的影响,上周邕城楼市人气较旺,记者分别走访了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等多个片区的楼盘发现,《规定》尚未对楼盘销售造成明显影响。

  商品房“明码标价”后,购房者可以将楼盘不同批次的房源销售价格进行对比。业内人士认为,在严厉的楼市调控环境下,同一楼盘各批次的开盘价格相差较大,也容易使人产生观望等待的情绪,这对楼盘销售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

  在荣和·山水绿城、江宇·世纪城、信地·伴云居等楼盘的销售现场,记者看到,这些楼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显眼位置对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公示,也有不少购房者围在公示栏前观看。据楼盘的负责人表示,《规定》实施对楼盘销售并没有明显影响。

  2 反应:

  多数购房者心态淡定

  不少购房者表示,楼盘实施“明码标价”并不会使他们的置业计划发生改变,不少购房者持“好货沉底”的观点,认为楼盘前期与后期的开盘价格存在价差,属于比较正常的市场现象。

  在荣和·山水绿城的销售中心,购房者林斌告诉记者:“楼盘‘低开高走’是一个市场规律了,首开的房源当然是最便宜的,随着楼盘建设的完成和周边配套的成熟,后面的销售价格自然要高一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购房者对“明码标价”持淡定心态。只要楼盘的销售价格符合自己的心理价位,他们就会考虑出手。

  3 数据:

  成交量无明显滑落

  记者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在“明码标价”实施首周,南宁楼市的成交量呈现稳定的趋势。截至5月10日,南宁商品住房本月累计成交676套,成交面积58785.15平方米。在实施《规定》首日,南宁商品房的成交套数为30套,成交面积为2513.95平方米;5月3日,成交套数上升为84套,成交面积增长至6547.28平方米。

  截止到5月10日,南宁的商品住房成交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5月9日、10日商品房成交套数分别增长至126套、127套。与4月同期19套、49套的成交套数相比,南宁的商品房成交量有所增长。从统计的数据来看,《规定》对南宁楼市的成交量尚未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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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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