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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将中低收入公职人员纳入住房保障

2011年05月17日 16:3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省政协委员江龙提案建议,试行“政府公屋”制度,解决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在源头和制度上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

  公职人员收入预算化

  与住房市场化有矛盾

  省政协委员江龙在提案中称,当下,公职人员解决住房问题面临的两大“拦路虎”:一是制度缺失。自国家规定1998年7月停止实物福利分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新进年轻公职人员只能从市场购买或租住商品住宅来满足基本的住房需求。“这就意味着我国公职人员工资收入靠财政预算、解决住房靠市场,会导致‘收入预算化’与‘住房市场化’的矛盾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愈加突显。”

  现状是很多公职人员尤其是新进年轻公职人员无法靠自己正常工资收入购买住房或租住商品房以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成了名副其实的“夹心层”。省住建厅答复称,由于我国未能建立工资收入与物价增长相适应的机制,总体工资收入和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水平与当地的房价水平不相称,造成了公职人员住房难问题。

  公职人员实际掌握大量公权

  生活需求难以保障易被异化

  在目前情况下,众多普通百姓包括广大低收入阶层群众被困在“住有所居”的门槛外,但为什么要单独考虑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呢?

  江龙称,从公职人员的工作性质看,公职人员实际掌握大量公权。“公权在缺乏监督约束、不公开透明,行权者合法收入难以保障体面、有尊严的生活需求情况下,将时时刻刻有‘异化’为私器的可能。”但在目前社会住房制度安排下,极有可能将相当一部分公职人员推向公权私用、假公济私的边缘。

  江龙在提案中说,腐败问题普遍与公职和公权相牵连,且有年轻化的趋势。当前,35岁以下干部职务犯罪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以前的59岁干部,犯罪行为以贪污贿赂为主(据统计超过八成)。“年轻公职人员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但却成了贪污腐败的高发群体,究其原因,除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权力缺乏监督和约束等之外,与社会缺乏公职人员稳定的住房保障体系可能多少有点关联。”

  提案建议,通过试行“政府公屋”逐步满足公职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从而在源头和制度上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政府公屋”制度的设想是,由我国各级政府建设、管理,在职公职人员在履职尽责、奉公守法的情况下按需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缴纳较低的租金使用(逐年适当调高租金以保持一定的公屋流动性),并且公职人员遵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尽职履责30年后支付一定的合理房屋余值即可获得租屋产权的一整套规范、完善、适宜的公职人员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江龙称,“政府公屋”制度的初衷、底线就是要保证一个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他同时强调,“政府公屋”并不是重返计划经济福利分配住房的模式,同时有一整套的供给和管理制度。

  比如,若该公职人员退休后被查出在履行公权期间存在贪污受贿、腐败勒索等不廉洁行为的,即取消其已拥有的住房产权,重归政府所有。在制度设计中,对在岗或退休的公职人员都一以贯之地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将“政府公屋”制度有效地与公职人员行政管理结合起来。

  今年增公租房18.8万套

  对此,广东省住建厅在答复中称,将采取立法和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有效地推动解决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据悉,已经起草拟定的《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拟涵盖所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单身居民),也包括了国家公职人员中的中低收入者。

  省住建厅同时透露,今年广东省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8.8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将加快解决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记者李栋 通讯员张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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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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