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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享首套房契税优惠须证明家乡无房

2011年05月18日 15:4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非广州户籍家庭如果没有户籍所在地住房套数证明,将不能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省内、省外的非广州户籍家庭。

  据悉,现在广州市十区中除了萝岗区,其他区都要求省外家庭回乡办证明,才能获首套房契税优惠。这意味着,省外家庭在广州购首套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住房套数证明,以证明家乡没有住房,才能获得房价1%的契税优惠;如果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办证明后才能获得房价1.5%的契税优惠;否则,即使在广州购买的是唯一自住房,也只能按房价3%缴契税。

  交易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提醒,住房套数证明并不能提前办好。买家首先办理交易过户,然后填写《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契税窗口出具证明,让买家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办住房套数证明。外地夫妻购房,如果两人户口在不同的户籍地,夫妻双方都得回自己家乡办住房套数证明。(记者赵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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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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