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地方被曝存在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牟利”等分配乱象。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各地在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都面临难题,分配机制建设步伐缓慢。业内人士及专家指出,保障房分配亟待“治乱”,公正、公平地切分“蛋糕”,不仅关系千家万户“住有所居”梦想的实现,更考验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
乱象迭出多地曝保障房分配乱象———富豪、官员“挤入”保障房
在深圳、北京、武汉等地,最近连续有网帖曝光这些地方的保障房被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的情况发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不仅人数大涨,而且处罚名单还出现了身家百万元的“富豪”。
在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这些“团购者”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
在近日受到高度关注的福建龙岩公务员“团购”保障房事件中,当地有关部门承认,有百余名以机关事业单位名义申购的人员,目前有9户公职人员被取消申购资格。
审计署2010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廉租房。
一方面是不符合条件的“挤入”保障房;另一方面却出现保障房分配后闲置和转租转售的情况。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经适房项目——— 华庭小区是该市大型的保障房项目,小区内共有15栋住宅楼、500多套住房交付3年多目前入住率不足20%,甚至有住房还贴出“本房出租”。
分配“四难”准入、公示、管理、退出———四大关节存在诸多漏洞
记者调研发现,造成保障房分配乱象层出不穷的根源在于,保障房分配准入、公示、管理、退出等四大关节存在诸多漏洞和难题。
科学设置准入门槛,是实现保障房公平分配面临的第一道难关。目前,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
“往往是条件多了,操作起来就增加了难度。尤其在申请人收入这块,统计不很全面,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开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福建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柳文定告诉记者。
第二是公开透明监督难。2010年底,深圳市开展第二次保障房分配之初就已经引发了不小的社会争议。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接受采访时说,发生这种情况,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公示的申请人信息透明度不够。
第三道难关是管理难。现在各地的机构设置大多为住房保障部门和居委会、物业公司,并由其进行日常管理和核查。但物业公司并不具有行政强制性。
最后,实现保障房再分配时就遇到了退出难。一旦发现承租人条件超标或违反规定,一般都是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劝退,难以对承租人强制处罚。
“治乱”之本加快健全三大机制———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依法惩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只有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会监督、依法惩处三大机制,才是实现保障房分配“治乱”的根本。
业内人士建议,应加快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报告。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提出,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请人终审信息时,首先要做到信息透明,把准入门槛要求的信息全部依法依规公开,并最大限度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针对申请人入住后的管理问题,专家建议,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可以采取政府指导、自我管理方式。据了解,上海市以专业化运作公租房的分配管建,组建了上海徐汇惠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区里公租房的定向分配、经租管理等。
专家还建议,尽快出台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责任,又要规范保障房分配、运营、流转环节中存在的种种混乱局面。尤其要加大对虚假申报、骗购骗租、转租转售、闲置浪费保障房等行为的惩罚力度,追究法律责任。
当务之急,是要在各地立法探索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法律,确保未来5年3600万套保障房实现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