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洋县房管局要求廉租房租户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方可入住廉租房,导致部分租户无力负担。当地官员表示,“这样的做法的确欠妥,但也确实是无奈之举”,“洋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根本无力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资金缺口巨大”。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已叫停了这一做法。(5月22日《三秦都市报》)
如果我们一味指责洋县“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的做法荒谬,没有太大必要。因为,当地政府抱怨的“廉租房资金缺口巨大”,确实是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困境。
研究显示,今年全国要完成包括廉租房在内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至少需要建设资金1.3万亿元,而目前已落实的资金只有5000亿元左右。相对于“棚户区改造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资金难以完全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依据住建部《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等。
避免“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确保保障房如期建成,各地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保障投入力度——— 如增加相应的财政预算,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将目前10%的比例进一步大幅提高。在现有保障渠道之外,还应尽可能地开辟更多的资金来源。比如考虑把时下正尽力压缩的“三公”消费、行政运行费用结余都尽量用于保障房建设,还可以考虑将国企分红也用于保障房建设并着手不断提高国企分红比例。 (楚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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