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日前再次下达我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6.10亿元,其中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0.33亿元,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3.05亿元(含厦门0.48亿元),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72亿元。
截至目前,财政部已下达我省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89亿元(含厦门1亿元)。财政部继续加大对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支持,将进一步加快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较好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记者 黄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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