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福建坚决制止"小产权房" 公租房面积以40平为主

2011年05月23日 13:19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昨日,省国土厅消息称,已部署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工作。

  省国土厅强调,要严格控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此外,我省还要严格规范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

  省国土厅表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记者 张小燕)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董元元】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