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拥有特级、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共同承建总投资8亿元的青海最大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结果都盖出了“问题房”。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在康川新城建设中,“所有施工单位的思路是先干到封顶后再进行修整,发现蜂窝、麻面、露筋等施工通病后没有及时处理,忽视了整体质量。”如此做法的隐患不言而喻。
保障房没有质量保障,这实在令人遗憾。但更令人遗憾的是,问题是由部分村民而不是由专门检测建筑质量的质监单位首先发现的。这说明,“问题房”的问题不止出在施工企业身上,还出在质量监管方面。
众所周知,公共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单位属于政府机构。而对于保障房建设这样一项民生急事、大事,作为质监单位的政府机构理应格外上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康川新城诸多“问题房”高高矗立起来的同时,相关公共机构的公信力却被自我贬损了。
现在,各地纷纷提出“十二五”时期保障房建设的宏大目标。但保障房要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不能只是数量整得多,还要质量过得硬。如果为政者念兹在兹的都是“数字政绩”,把建成房屋的套数凑够再去涂抹漏洞,保障房将与其建设初衷背道而驰。
青海省社科院副院长苏海红在谈到康川新城工程时说,让六家企业在一年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及配套工程,其间不可避免存在搞突击建设而忽视质量的违规行为。工期过紧是由政府部门“压担子”造成的。这说明,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保障房建设上急于求成。而这种火急火燎的心态,最终却要由民众来“埋单”——轻者耽误住进保障房的时间,重者可能被“问题房”殃及生命安全。
工期定得过紧,质量监管却跟不上,畸重畸轻的合力之下,保障房很难避免沦为“问题房”。作为保障房的主导者,政府部门对于解决这类“问题房”的问题负有第一责任。对于“数字政绩”的推崇者,上级部门应坚决实行质量问责,不能放任漂亮数字掩盖下的保障房质量漏洞。作为主导保障房建设的本级政府部门来说,工程质量监管应做到制度化、动态化,从一开始就监管到位,而不能搞倒查制、“杀回马枪”,坐等出了质量问题再去纠正。放任里面遗留问题,等到封顶后再从外边去“抹稀泥”或者抽换材料,既浪费人力财力,又耽误交房时间,还埋下安全隐患,哪比得上从一开始就造出一颗“坚强的内芯”?(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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