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辽宁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专项巡查制度。据悉,推出此制度的目的是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派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联络员,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和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保障房建设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记者26日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制度主要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专项巡查联络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情况;核查各市县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包括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竣工项目信息在网上公开、公示及更新情况;现场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重点巡查今年建设项目的开工情况和往年结转项目的竣工情况;现场核查建设进度滞后项目存在的问题。对未开工项目或建设进度明显滞后项目,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专项巡查工作组反馈信息。
另外,此项制度要求对所巡查项目建立台账,写明巡查项目的名称、基本信息等,并做好现场巡查记录;每月5日前,要上报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的巡查报告;同时,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辽宁新建和改造了93.97万套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受益人口近300万人。2011年,这个省计划建设40万套保障房,比国家下达任务量增加了6万套左右。(记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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