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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旧住宅区更新不再由开发商征集意愿

2011年05月27日 10: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下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的官方网站上与市民有关城市更新问题进行在线交流,市城市更新办副主任朱恩平表示,《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将于今年中期出台,对深圳的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将会以综合整治为主。

  城市更新单元将捆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在已有更新配套措施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现已完成《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写。目前,市法制办也已完成了向社会征求意见程序,现在已进入最后的修改完善阶段,预计《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于今年中期出台。

  同时,实现城市整体公共利益,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目标。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缺乏,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实现城市规划的重要抓手。因此,城市更新单元会捆绑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拆迁责任。

  南苑新村问题将核查

  目前,市规划国土委正在处理南苑新村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对于近期有市民反映,深圳南山区金晖公司虚假申报业主委托数据,谎称2/3南苑新村业主同意其旧改,而业主多人多次向南山区政府旧改办反映后,旧改办仍没有公布申报数据。朱恩平就此表示,此次在线访谈反映南苑新村的问题较多,接下来将会与南山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一起进行核查。尊重大部分业主的意愿,也是深圳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的原则之一。同时,对于后海城中村已编制完成改造专项规划初稿并报市规划国土委,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已对规划初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反馈申报单位,待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并经市规划国土委初审通过后,将对形成的改造专项规划草案在改造现场等两处以上地点进行不少于15个自然日的公示。

  旧住宅区更新将由区政府征集意愿

  此外,朱恩平还介绍,由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深圳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出现的某些乱象,将会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提速专项行动计划》,对旧住宅区城市更新进行相应调整。一方面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将以综合整治为主,对于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设施齐备的旧住宅区,鼓励通过增设电梯、增加停车位等方式提升居住水平;另一方面将由各区政府组织开展旧住宅区城市更新的现状调研、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计划申报等前期工作,不再由市场主体自发进行意愿征集和计划申报。

  此前,城市更新过程出现开发商自发征集旧住宅区城市更新意愿,从而引发小区内不同意见纷争的乱象,而上述表态则意味着开发商作为市场主体被排除在旧住宅区更新的现状调查和意愿征集之外。 (记者/曲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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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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