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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开展商品房销售标价整治 车位价须备案

2011年05月27日 11: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1日起,物价部门将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拉网式检查,逮到一个处罚一个,而且会从严处罚。”全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动员视频会议昨日召开,在东莞分会场上,东莞市物价局副局长陈慕齐指出,东莞实施“一房一价”备案已过一周,但目前备案情况不够理想,“没有备案的企业尽快备案,否则下个月定会被查处”。

  此次查处的重点,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一次性公开房源、未实现“一套一标价”等9项违规行为。

  售价高于备案价

  网售系统将被锁定

  “凡是今年1月1日之后有新房出售的房地产企业,只要房子还没卖出去,都要到物价局进行备案。”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逾400家,其中大概有50多家今年会推出新楼盘,但截至目前仅2家完成了所有备案程序。

  陈慕齐在会上强调,所有尚未备案的企业,都要加紧备案,“不要把政府的指令当玩笑,否则后果自负。”同时他提醒企业,“不仅商品房价要备案,属于小区范围内的车位价格也要备案”。据了解,企业备案后,还要将其填写的东莞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表进行公示,表中必须如实填写容积率、绿化率、楼房层高等以前无须进行公示的内容。

  另外,陈慕齐还一再申明,“商品房的实际售价不得高于房子的备案价”,否则物价部门将自动锁定其商品房网络销售系统,“系统一旦锁定,房屋便不能正常销售,由此带来的损失,企业自行承担”。

  6月1日~3日

  集中查处违规房企

  “我们此次会议,只是给企业通个气,提个醒,若企业不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下月物价部门绝不手软”。陈波表示,6月1日~3日,全省各级物价系统将统一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9项违规行为。即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价外加价及强制或变相收费等。

  据透露,本次整治将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楼盘无一遗漏。对违法行为,“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曝光一起。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疑点解答:

  1.是不是任何时间只要开发商备案了就能调价?

  答:不是,开发商备案价格,须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另外,不是任何时候想备案就能备案。首次备案2个月后,方能进行第二次申报备案。在新备案完成之前,房地产开发商仍需按照原价格销售楼盘。

  2.实际售价只要不超过备案价就行,若企业刻意提高“备案价”,再“高价低卖”,那样政府部门实施“一房一价”的意思何在?又如何起到监管作用?

  答:部分企业“高价低卖”的现象的确存在,若备案价与实际售价相差太大,的确起不到什么监管作用。为解决这一现象,目前东莞市住建局及物价部门都在考虑是否要对房价实行“最高限价”或设定一个幅度。一旦超过这个幅度,企业就要被查。不过目前这只是一个想法,将逐步完善解决。 (记者张晓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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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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