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轨道交通建设又有最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下发。《意见》指出,将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实施轨道交通控制范围和特定区域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对将于近期实施的1号线、3号线轨道站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确立为核心控制区,年内控制到1000米范围。
《意见》要求,由城乡规划部门编制轨道交通控制范围土地控制性规划。对近期实施的1号线、3号线轨道站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确立为核心控制区,年内控制到1000米范围。控制范围内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及规划条件时须征得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轨道办)同意,国土部门出让土地后须及时将出让结果通报市轨道办。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亩的农用地转用指标,专门用于轨道交通土地收购储备。
《意见》指出,轨道交通站场和线路建设工程用地,由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应。轨道交通作为公益性项目,其工程线路和附属设施用地均为公建地,批准用地原为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广场用地的应无偿提供,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记者 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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