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从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办获悉,为推动和支持全省农村住房改造等项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发农民小额贷款产品,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根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住房小额贷款业务管理规定》,贷款必须用于旧村改造、农民自建房、农村住房改造等项目。
农民住房小额贷款除小额信用贷款外必须提供有效担保,贷款方式分为联保贷款、担保贷款和抵质押贷款,联保贷款可由3-5户组成联保小组,担保贷款可由村干部、公务员、教师、医生等担保,抵质押贷款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3户联保单户最高贷款5万元,5户联保单户最高贷款8万元;有担保人员担保的贷款最高10万元;抵质押贷款按照抵质押物的价值确定。(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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