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武汉在售或预售商品房,一切漏标房源相关信息、不标示优惠折扣等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行为必须叫停。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下月起,将专项检查商品房明码标价的九项不规范行为,违者重罚50万元。
“漏标”成了老大难
“一房一价刚实施时,有的楼盘仅用一张A4纸草草标示相关信息,九成的房子存在漏标现象,二手房更为严重。”武汉市物价局价检分局人士透露,通过对200多个在售楼盘的调查发现,部分楼盘的标价仍存在不规范、漏标等问题,如标价牌上未反映出销售状态、装修情况、户型、公摊面积、层高等情况;标示信息漏标绿化率、容积率、客服电话、举报电话等。
对此,武汉市日前制作了价格公示牌模板,包括单套房销售价格表,明确了19项要标注的项目,以及14项需公示的商品房基础信息。开发商和中介下月起必须按照模板的内容进行标示。
该人士还指出,新政确实存在一些难执行的项目。以房屋朝向为例,武汉的房屋建筑并不规范,朝向多样,有的坐北朝南,有些则是东南向,清楚标示并不容易。如果潦草注明朝向,可能在实际交易中引起纠纷。这些比较难标示的项目,已上报省级物价部门,后期有可能作出调整。
专项查房价“九宗罪”
物价部门表示,经过一个月的宣传、上门指导,开发商和中介必须从6月1日起严格执行一房一价的规定。物价部门将通过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进行监督。
重点查处的行为包括九项:一是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二是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三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四是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五是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六是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七是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八是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九是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物价部门提示购房者及市民,如发现上述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彭鹏 通讯员张水清 王丽华 实习生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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