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八十余万元买房,但过去了一年半时间,房子还被别人霸着。在南昌做生意的湖南人彭先生就碰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房子涨价
原房东想毁约不卖房
去年1月,彭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了李某位于红谷滩的一套房产,双方于去年1月2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签订合同当天,彭先生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
去年的3月5日,彭先生支付给李某24.8万元首付款。就在他等待李某与他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李某却突然反悔。“他说房价涨了10多万元,这套房子他不卖了。”彭先生说,“既然他毁约,他就该把违约金给我,但他表示违约金不会给,最多算点利息给我。”这种“霸道”的做法激怒彭先生,于是彭先生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赢了官司
可房子却被他人霸占
“我在东湖区法院起诉他,法院判他要履行合同,但他不服,又上诉到中院。”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记者看到,法院终审判决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合法有效,并要求李某在30日内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履行完毕。
彭先生告诉记者,法院判决生效后,他就将剩余的房款打进了一审法院的账户中暂存,可对方却迟迟不来领取房款并配合他办理产权过户。今年的4月1日,东湖区法院向房管局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5月11日,彭先生终于拿到了该套房产的房产证。
房产证虽然拿到手,可原房主李某迟迟不肯把房子交给他,而且这套房子目前还被别人霸占着。“我多次找到住在房子里面的人要求他搬出来,可他就是不肯,还拿菜刀恐吓我。”彭先生说。
原房东称六月交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彭先生所购买的房子,任凭彭先生怎样敲门,里面却无半点反应。通过猫眼记者看见屋内比较凌乱,客厅内只有一台微波炉和餐桌。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在天津的李某,李某称因为房子出租给了别人,他需要给对方一些时间找房子,“六月我就会把房子给彭先生。”“房子出租期间,你所收取的房租会给现在的屋主彭先生吗?”对于记者的提问,李某没有回答,并称这是他和彭先生之间的事。(记者 舒珊 见习记者 张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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