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一价”,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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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广东版“一房一价”制也于昨日起正式施行。然而,这个备受坊间关注的楼市新政,并没有像“限购令”那样在房地产界中激起太大波澜。
“只是多道程序而已,不会对楼盘营销产生什么影响。”虽然从3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到广东省出台细则,再到新政正式实施,关于“一房一价”的新闻就频频见诸于各大媒体报章,但是广大房地产商们对此表现得异常淡定。采访中,一名不愿具名的房企负责人直言,该新政与此前佛山实施的房价备案、商品房房源公示制度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从以前的网上公示变成了现场公示而已,虽然都是为了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但对房地产商来说仍都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该负责人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新政的目的虽然在于防止房地产企业通过“捂盘”、“多次放盘”或其他方式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甚至借机涨价。但是,规定并没有不允许开发商打折、降价或采取其他方式以低于申报的价格进行销售。这种“限高不限低”的做法给房企打开了方便之门,广大房地产商完全可以采用“高价申报、低价售房”的方式予以化解。
而记者在昨日的走访中也发现,虽然区内许多楼盘都能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房源的价格,但所标价位无一不是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国家出台该新政的初衷是好的,但执行难度太大。”一名房地产研究人士建议,在实施“一房一价”新政的同时,如果将申报价格与成交价格中的价高一方作为税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征税的依据或标准之一,可能可以减少甚至杜绝“高价申报、低价售房”现象出现,最终实现新政出台的初衷。
统筹 尹辅华 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尹辅华 洪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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