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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价”被拆招 呼唤惩戒措施执行到位

2011年06月02日 14:37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针对开发商坐地起价这一顽疾,发改委要求从5月1日起,所有楼盘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不得擅自涨价。一个月过去了,记者在深圳、广州等房地产热点城市追踪采访了解到,开发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遮遮掩掩”、“阳奉阴违”或者“高报低开”的招数应对。而有关部门只做格式审查管不住坐地起价。(6月2日《现代快报》)

  开发商捂盘、坐地起价加重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增加了消费者的购房负担。对这种欺骗消费者,掏空健康楼市灵魂的违规行为无疑要坚决打击。但是,记者调查了解的情况表明,“一房一价”政策执行效果不容乐观。曾经扑朔迷离的房价并未如消费者期待的那样摊在阳光下,“一房一价”满月成绩单显然难以令人满意。

  “一房一价”规定生效不久,国家发改委曾会同北京市组成10个检查组,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表明,北京市部分楼盘存在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如实标示已售房源价格、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针对于此,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但是,从地方有关部门只做格式审查管,不做实质性查处的监管现实来看,地方执行“一房一价”不给力,并没有打到坐地起价无良开发商的七寸。

  其实,在房地产市场现实生态中,开发商分期分批开盘,囤积房源,坐等起价,同一项目卖出多种价格,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公众诟病不断,中央一直都在打击。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就明确指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007年,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集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囤房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都被列入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去年11月,住建部又发出通知,要求及时发现并查处开发商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但是,由于对开发商的捂盘行为缺乏严格的处罚细则,再加上不少地方沿袭房地产财政思维惯性,不愿打击违规开发商,导致对捂盘的打击“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板子高举轻放,一道又一道的捂盘禁令都成了空文。相关部门只做格式审查,根本不管开发商“见招拆招”、坐地起价,就连不落实“一房一价”每套房处罚5000元的规定也不执行,相关部门监管如此乏力,“一房一价”的执行效果难免一地鸡毛。

  其实,遏制开发商坐地起价的办法不是没有,而是有的地方不愿用而已。一次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销售,已经给开发商捂盘划定了清晰的界桩。现在的问题是,对开发商不明码标价卖房,要明确处罚细则,要提高执行力,避免开发商钻空子。如果开发商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公开全部房源信息明码标价销售,只要查证属实,相关部门不仅要督促整改,而且要启动处罚程序,让开发商付出违规代价。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心态,用正常手段运作房地产市场。

  从根本上讲,要让地方政府履行房价调控的责任,认真督促开发商做到“一房一价”,需改革绩效评价机制,纠正唯GDP马首是瞻的短视政绩观,通过科学考核评价的力量,促使地方政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作者: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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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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