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瞩目的海口市首次采用没收实物处置违建一事有新进展。记者从多个部门获悉,海口市城管、国土部门已对两栋违建发出没收实物和土地使用权告知书,根据违建业主听证的要求,该案正在听证程序中。此外,此次没收的其中的一栋违建预售和已售近百套小产权房,目前,业主正给购房者办理退款事宜。
两栋违建主体均完成面积共2.78万平方米
今年5月中旬,海口市政府关于整治违法建筑专项工作汇报会上透露,海口市决定对秀英区高新区管委会所辖,位于科技大道国际科技园的两栋12层面积2.78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实施没收实物的处置。这是海口市首次采用没收实物处置违建。
这两栋违建当初申请报批的是5层的厂房,获批。后来,业主在未经报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子加盖到12层,其中一栋对外出售。
6月2日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在科技大道与兴海路交叉口看到,两栋建筑物相隔30米左右。两座建筑物主体结构都已完成,防护网、脚手架均未拆。但是两个工地都已停止施工,工地空无一人。
预售和已售房近百套高新区正监督业主退款
记者了解到,这两栋违建的业主分别是海南某房地产公司和胡裕某、王文某、王海某等三人。
在科技大道和兴海路交叉路口北侧的这栋违建,是由胡裕某、王文某、王海某出资所建。三人于2009年左右买到该块地皮并着手做准备,2010年开始出资建设,仅支付给工程队的款项可能达1000万左右。
2010年上半年,该楼的业主便委托房产销售公司进行预售,定金一万。2010年11月左右,前来买房的客户可交90%的房款。据了解,该违建共预售和售出房子近百套,其中交了90%的房款的有50套以上。
“3000元左右一平方米,有低于3000的。”对于房子的售价,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如是介绍,初期都是相熟的人前来认购,到了后期就陆续有社会上的购房者。
目前,违建业主正在给购房者办理退款事宜,退款的名单也报到了高新区管委会。据了解,目前已退了一半,金额700万。具体的退款方案则是,针对预付1万定金的购房者,按照法律规定,要双倍返还,一共退2万。而对于交了90%购房款的购房者,则除全额退回购房款外,按照所交购房款的10%予以补偿。
国土局下发告知书没收土地使用权
海口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栋违建均取得土地证,但是这两块地均属于工业用房用地,海南某房地产公司和胡裕某、王文某、王海某等三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科技工业园科技大道西侧的工业用地上建设两栋住宅楼,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用地行为。
对此,海口市国土局于2011年4月29日责令整改,但当事人未执行。2011年5月10日,海口市国土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没收这两栋违建土地使用权。
城管局下发告知书没收两栋违建实物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飞介绍,这两栋违建均只报建了5层,在未经报建许可的情况下,两栋违建都加高到了12层。根据相关法规,今年5月,海口市城管部门已对这两栋违建的业主下发了没收实物的告知书,已送达给了当事人。
据悉,根据违建业主的要求,针对该事件已经召开了听证会,该案目前还在听证程序中。
宅基地、集体用地两类用地违建不没收
据悉,城管部门对于违建的处罚方式有四种,分别是限期整改、罚款、拆除、以及没收实物等。那么,什么情况下城管部门会下发没收实物的告知书呢?
海口市市政市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王飞表示,对违建下发没收实物告知书有几个原则。最大的原则就是,宅基地、集体用地的违建不能处以没收处罚,只有国有土地,划拨地才能实施。第二个原则是不能实施拆除的违建,如附在建筑体上的,一拆除整个建筑主体要受到影响,还有就是难以实施作业的,如空间比较狭窄等。第三就是从加大威慑力的角度来考虑。
王飞介绍,是否要采取没收实物处罚方式要从以上几个因素来综合考虑,“没收主要是考虑公众利益,节约成本来实施。”
海口或逐步采用没收实物方式打违
对于首次对违建下发没收实物告知书,王飞表示意义重大。“违建很多时候是为牟利,没收就是重拳打击违建的一个最好体现。”王飞说,这为今后采取没收实物处罚违法建筑积累经验。王飞透露,今后城管部门对违法建筑或将逐渐采取这种处罚方式。
早在今年5月份,海口首次宣布采用没收实物处置违建以来,坊间已是议论纷纷,质疑是否会给权力寻租制造空间。对此,王飞表示,针对打击违建,海口出台了比较完善的制度,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启动问责制度惩处打违不力的官员。
据悉,去年至今海口市已有35人因打违不力被问责。-南国都市报